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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密义和团真因一根火柴杀人全家?

说义和团滥杀“读洋书”、“用洋火”之人,有史料依据

近年来,关于“义和团运动”之评价,“反帝爱国”一类的旧标签已少有人提,这诚然是一种进步。但可惜的是,与之相随而广为传播的,却又有各种离奇的极端“史实”。以《凤凰大视野》之义和团节目为例,其谈及义和团之残暴、愚昧,曾举例如下:

“外国人被(义和团)称为大毛子,一律杀无赦,中国人教徒则被称为二毛子,其他通洋学、懂洋语,乃至用洋货者被称为三毛子,以至十毛子不等,轻则被殴辱抢劫、重则被杀,时人记载,曾有学生六人仓皇避乱,因身边带铅笔一支洋纸一张,途遇团匪搜出,乱刀并下皆死非命,甚至有一家有一枚火柴,而八口同戮。”①

1900年,装扮成“义和团团民”供洋人摆拍的中国百姓1900年,装扮成“义和团团民”供洋人摆拍的中国百姓

该段解说词,涉及两段史料。“曾有学生六人仓皇避乱,因身边带铅笔一支洋纸一张,途遇团匪搜出,乱刀并下皆死非命”一节,出自日人佐原笃介之《拳事杂记》。其原文如下:

“当团匪起时,痛恨洋物,犯者必杀无赦。若纸烟,若小眼镜,甚至洋伞、洋袜,用者辄置极刑。曽有学生六人,仓皇避乱,因身边随带铅笔一枝,洋纸一张,途遇团匪搜出,乱刀并下,皆死非命。罗稷臣星使之弟熙禄,自河南赴津省视家属,有洋书两箱,不忍割爱,途次被匪系于树下,过者辄斫,匪刀极钝,宛转不死,仰天大号,顾以为乐。”②

“甚至有一家有一枚火柴,而八口同戮”一节,出自柴萼《庚辛纪事》,原文如下:

“(义和团对)洋人则无论英美德日,悉赐一刀,初犹未及华人也。继以华人受役于洋人者,多亦恨之刺骨,……甚至一家有一枚火柴,而八口同戮者,惟见洋钱则色喜,不复害之矣。”③

但这些史料,细加分析,恐怕未必靠得住

既知史料源头,则不难就史料之可信度做出保守判断。先说义和团“因铅笔洋书杀人”之事。按佐原笃介自己的说法,此事乃是其抄自友人信函,系道听途说,而非亲身经历。六学生因铅笔、洋纸被杀之事,无时间无地点无姓名,已不可考。但罗熙禄并非无名之人,1900年,美国矿业工程师查尔斯·戴维斯·詹姆森,深入中国内地勘探矿藏,罗氏担任其官方秘书,但却“在这次旅行结束前丢了性命”。④换言之,罗氏之死,涉及地方纠纷,或许也涉及到义和团,但却与读洋书并无关系。

再谈义和团“因一枚火柴杀人全家八口”之事。柴萼其人,生卒年为1893-1936,长期生活于南方,《庚辛纪事》的成书年代,在义和团运动结束后20余年,全系道听途说之语,已无一手材料。仅就所引部分材料而言,其可信度已相当之差,引文说:义和团对洋人“悉赐一刀,初犹未及华人”,即与史实完全相反——据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给外交大臣的报告,“中国教徒”才是真正受到义和团“暴力威胁”的人,外国人相反要安全得多。⑤

义和团运动中晚期,黑白两道朝野内外鱼龙混杂各怀鬼胎,以“读洋书”、“用火柴”为罪名烧杀抢掠者,未必没有,但目下引用最广泛之相关史料,却未必站得住脚。所谓“莫须有”,此之谓也。

清军与义和团装束示意图清军与义和团装束示意图

注释:

①凤凰卫视:《凤凰大视野》2011年5月24日。②佐原笃介:《拳事杂记》,收录于《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·义和团(一)》,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,P289。③柴萼:《庚辛纪事》,收录于《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·义和团(一)》,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,P305。④顾明/译注:《1900年西方人的叙述》,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,P09。⑤《窦纳乐致英国外交大臣信》,1900年5月21日,密件。收录于《近代史资料专刊 义和团史料》(下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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