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历史网 > 中国历史 > 清朝历史 >

1898年4月14日 清政府与美国签订《粤汉铁路借款合同》

1898年4月14日 (农历三月廿四),清政府与美国签订《粤汉铁路借款合同》。1898年4月14日,清政府驻美公使伍廷芳与美国美华合兴公司在华盛顿签订《粤汉铁路借款合同》十五款。

1900年7月13日又签订《粤汉铁路借款赎约》26款。两次合同的主要内容为:借款总额美金4000万元,年息5厘,9折实付,偿还期50年,以铁路财产为担保;工程由美华合兴公司承包,路成后每年给股份净利五分之一;借款本利未还清前,由美代为经理。1905年8月29日,在湖广总督张之洞主持下,议定了赎回该路权利的合同。

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,不代表我们立场,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:/zgls/qingchaolishi/20221007/19762.html

声明: 文中所以图片均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可联系网站进行修改或删除。 历史网仅供爱好者学习交流,所有作品及文字版权于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用于商业及其他营利目的,责任自负!

本文链接: 1898年4月14日 清政府与美国签订《粤汉铁路借款合同》

欢迎关注:【历史网】http://www.iobobo.com/




声明: 本站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,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。

QQ联系:569079209



联系我们

在线咨询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微信号:微信号暂不提供

工作日:9:30-18:30,节假日休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