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地区昔称胶澳。1891年(清光绪十七年)清朝政府议决在胶澳设防,青岛由此建置。翌年,调登州镇总兵章高元率部移驻胶澳。1897年11月,德国以“巨野教案”为借口强占胶澳,并强迫清政府于1898年3月6日签订《胶澳租界条约》。从此,胶澳沦为殖民地,山东也划入了德意志帝国的势力范围。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,1914年11月,日本取代德国侵占胶澳,进行军事殖民统治。
一八九七年
•11月14日晨7时,德军700余人以借地操练为名上岸,迅速占领各山头要点后,向清军发出照会,限下午3点以前退出女姑口及崂山以外。清军守将章高元于限定时间内退兵至四方村。
•11月15日清政府电示章高元,令其“度其情势,万无遽行开仗之理。惟有镇静严扎,任其恫喝,不为之动。断不可先行开炮,至衅自我开。”清军奉电令后,又迫于德军压力,撤兵至沧口。同日,山东巡抚李秉衡电奏清政府,请求决战。
•11月17日清政府电李秉衡:“敌情虽迫,朝廷断不动兵。此时办法,总以杜后患为主。”令章高元、夏辛酉于胶澳附近屯扎,非奉旨不准妄动。
•11月18日,李秉衡再次要求决战,并严厉弹劾章高元的退兵行为,要求清政府对章高元加以惩办。同日清政府复电称:“事定再议,不必渎陈”。
•11月19日章高元接到“非奉旨不得妄动”的圣旨后,前往德军兵营谈判,被德军扣押。
•11月20日中德就德军侵占胶州湾进行谈判,德国驻华公使提出罢免山东巡抚等6项要求。
•11月30日李鸿章和山东巡抚张汝梅分别奉命电章高元部撤离胶澳调往烟台。
•同月德国侵占青岛后不久即在金口路、太平路、莱阳路接壤处修建了5片网球场地,只限于外国人活动。
•同月德国人在青岛创办德文报纸——《德国亚细亚报》。
•12月4日德军乘清军准备拔营之机来犯,打死清军千总1人,伤勇丁4人,伤亡百姓2人。
•12月13日德国侵占胶州湾后设立胶州帝国法院。
•12月16日以德国亲王亨利为司令的德国第二舰队离开基尔港,于翌年5月5日抵胶州湾。
•12月17日章高元奉令完全撤离青岛,退守烟台。
•同年德人在浮山所开设德文专修班,学期一年。
•同年境内有私塾150余所,有塾师232人、学生3243人。
•同年德国人在大港一号码头西端,采用较先进的浮筒式自记仪进行验潮测量。
一八九八年
•1月5日德国外交大臣声称,德国意欲将胶澳作为自由港。
•1月26日邮政代理处在青岛开始营业。
•1月27日德皇敕令胶澳占领区由德国海军部管理。
•同月一德国士兵夜间闯入即墨县百姓李象凤家图奸,被李象凤打死。清政府电令张汝梅将李象凤逮捕处死。
•同月胶州200余人,乘德人不备,夜间乘风纵火,焚烧德军营房两所,伤德兵一人。
•2月11日德国任命海军中校托尔柏尔为胶澳德军司令。
•3月6日中德签订中德《胶澳租界条约》。德国强租胶州湾99年,获准在山东修建两条铁路,并在铁路沿线30里享有开矿权;山东开办各项事业德国具有优先权。
•3月22日德国在青岛建立简单的气象组织,地址在馆陶路1号,隶属德国海军港务测量部,正式开始气象观测。
•3月23日港务测量部的测量分队开始工作,其工作范围包括港湾、岛屿、租借地地理位置、土地及建立报时站、气象站的择址等。
•春德国允许中国在其租借区内设立海关,但提出三项先决条件:(一)应派德人为海关税务司。(二)所有海口之各项货物一律归税务司办理。(三)税则一律照通商税则无异。
•4月16日德国在胶澳设殖民机构,海军大校罗绅达任胶澳总督。
•4月20日德国占领当局宣布,胶澳土地税仍按旧有税册征收。
•4月27日德国皇帝宣布胶澳为德国保护区,并发布胶澳租借地根据帝国法律立法的命令。
•同月德国议会通过为数500万马克的拨款决议,用于在胶澳建设港口。后又追加350万马克。
•6月14日德海军港务测量部气象组织定名为“气象天测所”,开始系统测量气压、气温、湿度、降雨和风力等。
•夏德军在青岛设立德国海军野战医院,1900年改建为德国总督府医院。
•7月德国胶澳总督府在青岛、李村两区设立区法院(又称华民审判厅),分别审理胶澳租借地的华人案件。
•8月22日中德签订《胶澳租借地合同》,规定胶澳边界及界石位置。
•9月2日德国宣布胶澳为自由港,向世界各国开放。
•同日德胶澳总督公布《置买田地章程》,规定由胶澳行政当局垄断土地买卖。
•同日青岛气象天测所首次降落报时球。
•同日德胶澳总督发布租借地税收法令。该法令共8款,规定鸦片按中国政府税率交纳进口税;未经总督府购买的土地,按中国土地税收税;总督府出卖的土地,征收相当于土地价值6%的土地税;出入租借地商船须交纳航标灯费和码头费,每吨付2.5生丁等。
•10月3日德国开始标售胶澳土地,仅5天时间,就以每平方米1元的价格出售土地105390平方米,买主主要是打算在胶澳设厂开店的德人。
•10月6日中德签订《胶澳潮平合同》及《胶澳边界合同》。
•10月10日中德全权代表李希杰、彭虞孙与罗绅达等完成边界线的最终划定,订立潮平合同和边界合同。
•10月12日德国命名胶澳租借地的市区为青岛。
•12月20日乍连岛照射距离10里的临时灯塔安装使用。
•冬大港防波堤动工,长2690米,宽5米。
•同年德华银行设立青岛分行。
•同年德商朴尔斯曼在今河南路、天津路口交叉处建立青岛电灯房,安装柴油发电机2部,发电75千瓦。此为山东电业之开始。
•同年德胶澳总督设置学务委员会,办理教育事宜。
•同年德国在胶澳设一审法庭,以审理西人案件。其二审由上海总领事馆负责。
•同年德国柏林教会在青岛创办爱道院,分男女两部,学生百余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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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链接: 德国侵占时期(1897.11~1914.11)胶澳大事年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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