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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文人的业余爱好竟是逛青楼

古代文人的业余爱好竟是逛青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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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晚唐以后,诗文里的青楼更多了一些生活气息,艳浮之作不少。被诗化的不仅是妓女的精神,连妓女的身体也包括了。读中国古代历史,了解更多历史真相——如有一首诗写的是在妓女大腿上题词之事:

慈恩塔下亲泥壁,滑腻光滑玉不如。何事博陵崔四十,金陵腿上逞欧书。

据说外国有些姑娘也喜欢请作家在她们的玉腿乃至酥胸上签名题字,肯定是从这位中国唐妓处学去的。

金陵腿上逞欧书

唐代还有一篇着名的小说叫《游仙窟》。所谓的仙窟即是青楼。一是人们喜欢诗化自己的风流艳事,二是青楼之游也的确令人欲仙欲死。所以古人道“游仙”时,常常就是嫖妓,就像西方人说去洗手,实际上是去撒尿一样。

唐代文学中的青楼,都给人一种仙境之感

《游仙窟》用极长的篇幅详细叙述了主人公如何来到仙窟,受到了如何盛情体贴的款待,并调动各种修辞手段描写主人公与两位妓女互相戏谑、挑逗,写得极为生动活泼,才华横溢,艳而不俗,色而不淫。

即使是肉体交欢的段落,也极力诗化之,最后临别时无限伤感,发出“人生聚散,知复如何”的慨叹。其实青楼之欢,不就是“为了告别的聚会”吗?

整个唐代文学中的青楼,都给人一种仙境之感。仿佛是“青楼只应天上有,人间能得几回游?”

到了宋朝,词这种文学形式发展得铺天盖地,以至搞得许多后人只知有宋词而不知有宋诗了。其实,宋词与青楼的关系比唐诗还要亲密。去掉青楼,唐诗的损失并不太大,只是结构性的,不是总体上的。

而宋词若是离了青楼,简直就溃不成军,只剩下几个“豪放派”的傻老爷们,手持铜琶铁板,干吼着“大江东去”,知道的是唱宋词,不知道的还以为要表演硬气功呢。

随便翻翻宋人的词集,诗化青楼之作俯拾皆是,故这里不作抄录。一般说来,“诗庄词媚”,词这种形式,特别适合吟风弄月,传情表爱。就像现在的流行歌曲,除了热恋就是失恋。

青楼“文化”

所以,比之于诗,词更加真实、更加细致地写出了妓女和客人们曲折微妙的心理情感。但也正是于此,理想的色彩减少了,仙境的感觉冲淡了,给人更突出的印象是一种人生雅趣。

到了元朝,作家们都成了臭老九,地位与妓女不相上下

像柳永的“忍把浮名,换了浅斟低唱”,多么潇洒适意。秦观的“此去何时见也,襟袖上空惹啼痕”,多么地一往情深。周邦彦的“琵琶轻放,语声低颤,灭烛来相就”,多么地温香醉人。

较之唐诗,许多人更爱宋词,原因恐怕就在于宋词更好地表达了人之常情吧。宋词把青楼诗化得温馨可人,当真宛如十七八女郎,执红牙板,歌“杨柳岸晓风残月”,我见犹怜,能不叫人爱煞乎?

到了元朝,作家们都成了臭老九,地位与妓女不相上下,所以诗化青楼之作表现出两种倾向:一种是把青楼写成淫冶放荡之所,借以抚慰或发泄自己不平衡的心情;另一种是反映青楼黑暗面,写妓女的不幸和反抗,从中寄托自己的人生抱负。

大戏剧家关汉卿就塑造了赵盼儿、宋引章、谢天香、杜蕊娘等一系列栩栩如生的妓女形象。这时的青楼给人的印象仿佛是一个战场,需要斗智斗勇。当然,结局总是大团圆的。中国人在最悲惨的情况下,也不会放弃对这种诗化模式的偏好。所以,青楼仍然是美的。

明朝据说是资本主义萌芽了,于是青楼里涌进来许多暴发户的款爷,左一张港币,右一张美钞,你想钱那东西是天底下最脏的,这么一来,无论怎么诗化,青楼都多少有点洗不干净了。

青楼里涌进来许多暴发户的款爷

像《卖油郎独占花魁》中的花魁娘子莘瑶琴还是懂得人间真情,蛮可爱的;《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中的杜十娘更是光彩照人,比我们这些俗人要干净一万倍。

《金瓶梅》中的青楼描写

但是像《金瓶梅》等作品中所写的那些李桂姐、吴银儿、郑爱月等人,却实在是青楼里的败类。此外,青楼里又多了许多“棒尖”的帮闲无赖王八蛋,欺内瞒外,乌烟瘴气。

如此一折腾,青楼的形象遭到了破坏。也许这属于一种“现实主义”诗化吧,不能让青楼总那么“月朦胧,鸟朦胧”下去,是骡子是马,该拉到商品经济的大潮中去遛遛了。

到了清朝,除了有《桃花扇》这样的“借离合之情,写兴亡之感”的历史剧继续美化李香君这样的侠烈妓女外,出现了大量的狭邪笔记和小说。

在这样的文字中,青楼像家常便饭一样被谈论、被调侃,悲剧、喜剧都变成了闹剧。直到20世纪初,《九尾龟》、《海上繁花梦》等书刊行后,青楼已然诗味寡然。

青楼像家常便饭一样被谈论

随着青楼的衰落,人们越来越不会做梦。聪明的人们着穿了仙境的不实,看穿了雅趣的无用,他们抛弃了酸文假醋的诗化,直截了当地说着“嫖娼”或“逛窑子”或“打野鸡”。

历史的车轮在前进,辗碎了青楼之梦、红楼之梦。会作诗填词、会琴棋书画的青楼女子没有了。只有一些天天关心自己三围的靓女们,游荡在人生的舞场边,在等待西门庆的金牙一闪,便好“与狼共舞”。

古代妓女床上风月床下风雅何以如此风流

导读:文学大家林语堂曾说,“妓女是叫许多中国人尝尝罗曼蒂克的恋爱滋味。而中国妻子则使丈夫享受此比较入世的近乎实际生活的爱情。”这就是说妓女……

文学大家林语堂曾说,“妓女是叫许多中国人尝尝罗曼蒂克的恋爱滋味。而中国妻子则使丈夫享受此比较入世的近乎实际生活的爱情。”这就是说妓女对于中国文学的有着不可忽视的推进作用。

确实,古代妓女尤其是名妓对于中国文学的推进作用无可置疑。翻开尘封的历史,恐怕不风流的古代作家寥寥无几。妓女对于作家心灵的宽慰自然是作家们才思涌泉的好引子,更为直接的,以妓入文,吟咏风月,才子佳人故事成了重要的创作题材。南齐苏小小,唐朝的李冶、薛涛、鱼玄机,宋代的李师师,明清之际的李香君、柳如是、顾眉,近代的赛金花、小凤仙等都属于这一类喜爱结交名流的风尘女子。她们沦落风尘,完全违背三从四德的古训,本应受到封建礼教的绝对排斥,可是,众多有不凡见识的文人墨客却对她们表示出极大的宽容。

以唐朝薛涛为例,她遗留下的诗大部分是赠答相知者的,其中有头有脸的人物就有韦皋、高崇文、武元衡、李德裕、元稹、刘禹锡、萧岉等等。元稹、白居易等着名诗人都有诗赠她。这种一唱一和,无疑提高了薛涛的社会地位。一千多年下来,薛涛的诗尚传世九十首,李冶的也有十四首,实属不易。而且,她们的诗作都被收入了《全唐诗》中。

然而,仅仅有文采就可以逾越男性所设置的道德标准吗?其中秘密何在?原来,在男全社会设置的道德规范下,有文采的风尘女子适应了他们的一种需求,就是为寻求异性刺激和抒发抑郁感情,为研讨诗文,为显示雅士风度,为出风头和提高名声,从某种意义上,能够与有文采的风尘女子在一起,是一种身份的象征。如薛涛一般的风尘女子聪慧过人,修养也很好,是文士雅聚的理想坐客和监令。

有她们出场,男士们兴致就上来了。据《唐语林》记载,一次西蜀官员聚会,薛涛在座,行酒令,要求语带禽鱼鸟兽内容,一位刺史说“有虞陶唐”,其实“有虞氏”非鱼,说错了,大家忍住没笑出来;轮到薛涛,她说“佐时阿衡”,众人说她话里没有鱼鸟,应当罚酒,她却笑着辩解:“衡”字里有小鱼子,刺史大人的“有虞陶唐”才没有一点鱼呢!说得众人大笑起来,那位刺史也才恍然大悟。薛涛机智风趣的应对,令满座生辉,妙趣横生,士大夫当然要征召她们游宴了。

唐代诗人元稹《寄赠薛涛》说:“言语巧偷鹦鹉舌,文章分得凤凰毛。纷纷词客皆停笔,个个公侯欲梦刀。”薛涛写了那么多的赠答诗,原因就在这里。在“伴君如伴虎”的年代,官员地位不稳定,妓女年老色衰就更悲惨,两者之间有着命运无常的共同点。被贬江州的白居易,见到“老大嫁作商人妇”的长安妓,同病相怜,写出了“同是天涯沦落人,相逢何必曾相识”的着名诗句。正是因为这些原因,风尘女子想要在社会上立足,就必须遵守这个规则,想方设法得到士人的赏识。

因为士人不仅能抬举她们,也能贬抑她们。据说以写侠士诗闻名的唐人崔涯,每将诗题于娼肆,不胫而走。他的毁誉,能令这个娼馆或者门庭若市,或者门可罗雀。他写诗嘲笑李端端,李忧心如焚,请他可怜,另写一首好的,他应允了,于是豪富争到李家去。文人雅士的社会生活需要捧出名妓,名妓更需要文人雅士的扶持。双方实现了生物学上的共生关系,也打造了彼此双赢的青楼市场。

再说了,在古代的三百六十行中,有一个不成文的习惯,就是为自己所从事的行当找一个“开山鼻祖”或圣达贤人。比如教书先生把孔夫子当鼻祖,木匠认为鲁班是鼻祖,音乐界推李龟年为“乐圣”,爱茶人称陆羽为“茶圣”,就是这个道理。娼妓也不例外,为了表示这个职业的合理合法,她们也找到了自己的“娼圣”。是谁能当此重任呢?那就是春秋时的着名的文人雅士、政治家管仲。清代的纪昀在《阅微草堂笔记》中云:“娼族祀管仲,以女闾三百也。”关于“女闾三百”一事,《战国策·东周策》云:“齐桓公宫中七市,女闾七百,国人非之。”明人谢肇浙的《五杂俎》云:“管子之治齐,为女闾七百,征其夜合之资,以佐军国。”由于管仲是历史记载最早公开地、大规模地设娼者,所以被后世妓女奉为祖师与神明。

除管仲外,古代娼妓还信奉白眉神。明人沈德符在《万历野获编》中说,白眉神长髯伟貌,骑马持刀,与关公像略肖,但眉白而眼赤。京师人相詈,指其人曰“白眉赤眼者”,必大恨,其猥亵可知。徐珂的《清稗类钞》说他又叫妖神:“娼家魔术,在在有之,北方妓家,必供白眉神,又名妖神,朝夕祷之。”千百年来,娼妓对白眉神十分恭敬,“初荐枕于人,必与艾僸同拜此神,然后定情,南北两京皆然也”。

中国古代社会,对于男性实行的是一种有限的性自由。它的限定条件就是:只要是不会破坏婚姻和家庭的性关系就允许;凡是有可能破坏婚姻家庭的性关系,则必定严厉谴责与禁止。也就是说,一个拥有相当的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男人,在家里完全可以除了妻子以外,再拥有妾时,拥有婢女。他可以只跟妾过性生活,也可以与婢发生性关系。但是在家庭以外,他却不能与任何女性通奸,也不能拥有任何现在意义上的“情人”或者“第三者”。这是因为,如果女方已经结婚,这就会破坏别的男人的婚姻;即使女方还没有结婚,她的失贞也会破坏她将来的婚姻,或者使一个其他男人无法找到老婆。这就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里非常根深蒂固的“社会公平”的内涵在性关系方面的具体化。

所谓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。有限定,就必然会有让步和另外的宽容。那就是允许娼妓的存在和男人有限度的嫖妓。这是因为,娼妓的社会身份往往是非自由人或者半自由人,不可能与一个有一定财产和地位的男人结婚,充其量也不过是被男人“赎身”而成为他的小妾。这虽然往往会使这个男人很丢脸或者没面子,但是却并不违反社会制度。怪是怪了一些,但是毕竟无伤大雅,于别的男人无妨,社会当然不会大加干涉,笑话笑话而已。对于低阶层的男人来说,就是明媒正娶一个妓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只要那个妓女在婚后能够恪守妇道就行。

这样一来,妓女的等级实际上就与社会上男人的等级相一致了:贫寒之男只能去烟花巷里的娼寮,找那些惨不忍睹的烂娼;小康之男可以去一些有头有脸的妓院,找那些类似小家碧玉的妓女;而那些体面的男人,也就是那些文人雅士则去那些够得上名声显赫的青楼,找那些诗词歌赋、无所不精的高级名妓。也正是文人雅士于高级名妓的结合,才使青楼文化流传千古,直到如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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