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古来盛产冤狱。古时候是因为太迷恋“圣君明主”,总以为“人治”再漏洞百出,总还存在着一个完美无憾、公正无私的“最高层”,直到近代,终于明白这只是一厢情愿的妄想,但穿惯了汉服,总觉得西装不够随心所欲,于是拉拉杂杂地拖延了一个世纪,直到今天才达成共识:落实“法治”是减少冤狱的唯一方法,但犹有不少国人舍不得包青天狄青天海青天施青天,于是青天之下,各种冤死在刑场上的无辜者,迄今未绝。
古人与今人一样痛恨冤狱,尤其是有思想的知识分子,因为他们深知,对冤狱的无视就等于对镣铐的放纵,早晚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受害者,所以他们在笔记中不仅记述了大量关于冤狱的案例,还经常出现“折狱需慎”、“勿滥刑”之类的警示,每一个警示的后面可都是惨绝人寰的血与泪。本期的“叙诡笔记”,我们就来说说发生在清朝的“六指人冤狱”,了解一下两起堪称“标本式”的冤案是怎样发生和落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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